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油水井小修作业是油田维护生产、采取增产措施的核心手段
修井作业的精细管理是油田开发精细量化管理的一部分,是油田开发生产的需要,是实现油田科学有效开发的需要
为此,根据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油田开发管理纲要》和《采油工程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作业管理的范围包括:作业设计的编制和审批、施工队伍管理、施工质量管理、作业监督管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自营区各采油(气)厂、扶余综合服务公司
—1—吉林油田公司小修作业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14年6月23日实施日期:2014年6月23日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制度编号:JLYT-ZC-03-2014发布版本:A第四条采油厂作业管理部门可以为工艺所、作业科或工程技术科,以下统称为采油厂作业管理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机关各部门职责:(一)钻采工程部归口管理公司小修管理工作,负责审定年度各采油厂维护性作业方案,负责小修作业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外部小修队伍的资质审查
(二)生产运行处负责小修作业力量协调、小修作业提速、外部小修队伍的引进、准入审查及考核评价
(三)企管法规处负责招标额度以上外部小修合同的法律审查
(四)概预算管理部负责小修作业价格的审定
(五)财务处负责小修资金的批复
(六)招投标中心负责组织小修作业招标工作
第六条采油(气)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油水井维护性作业方案的编制
(二)负责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编制和审批,以及重点井施工设计的审批
(三)负责作业前准备和甲供材工具供应,满足小修施工条件
(四)进行施工过程监督管理并负责资料整理上报工作
(五)参与施工队伍的考核工作
—2—第七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施工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二)在确保井控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施工质量
(三)抓好生产协调工作,提高作业时率
避免因为工具、设备不到位影响进度
(四)强化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