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呼兰区教育局关于评选2009年区级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各中心校、各区直中小学、各级各类幼儿园:为表彰在2009年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区教育局决定评选2009年区级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1、先进集体:各中心校,国办园,乡镇中心园,企事业办园,民办园;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巡回教学点、特教班
2、先进个人:各幼儿园保教工作人员(园长、保教主任、教师、保健人员等);各从事特殊教育工作两年以上的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包括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巡回教学点的教师);各乡镇中心校幼教、特教主管领导、视导员
二、评选条件(一)幼儿教育1、先进集体条件(1)领导重视幼儿教育,把幼儿教育纳入教育整体改革、发展规划之中,不断研究,解决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到位
百度文库(2)领导班子团结,办园思想端正,园长懂业务保教人员团结协作努力钻研业务,热情服务,保教质量高
(3)努力加大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为幼儿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
高度重视幼儿安全工作,连续三年无重大事故
(4)努力办好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中心辐射作用,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没有滑坡现象,并逐年有所提高
(5)认真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积极建构园本课程,纠正违背幼教规律的错误做法,深化幼教改革,实施素质教育
2、先进个人条件(1)热爱保教工作,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和保教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促进每一个幼儿健康活泼富有个性的发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尊重幼儿热爱幼儿,热情为幼儿、为家长服务
(3)努力学习文化,专业知识和幼教理论,积极参与幼教改革,关心集体,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