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年度要点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为总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覆盖,大力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努力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覆盖1、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扎实推进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年内,争取实现70%以上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80%以上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标准
大力开展“无矛盾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积极推进组建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争取年内完成
巩固规模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和新媒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扩大企业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年内,5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继续推进市(县)区调处服务中心实体化建设,争取年内市(县)区调处服务中心建成率达75%
进一步强化两级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升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
推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到调处服务中心参与接待调解矛盾纠纷做法,争取社会各界对调解工作的关心支持,促进中心工作的全面提升
2、加强人民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
加快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步伐,按照县、乡、村分别不少于5、2、1的比例,专业人民调解组织2-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以市(县)区为单位集中招聘、集中培训、集中管理、集中保障
健全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备案制度,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备案情况核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的备案记录,年内将重点对专业性、行业性和对接调解组织、队伍进行摸底调查,全市人民调解员继续保持持证上岗
探索开展人民调解员职称评聘,调动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