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司法行政队伍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重任,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
当前,我县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壮大,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尤主要表现在: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认同感、归属感逐步增强,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上下左右之间的联系、协作日益紧密,整体作战优势得到较好发挥;队伍的活力明显增强;各类管理、考核和奖励制度日趋完善,争先创优的氛围日益浓厚;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开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同时,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司法所专项编制偏少,队伍不够稳定
按照派驻司法所或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司法所一般应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1-2名工作人员
由于我县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矛盾纠纷多、群众法律意识弱,司法所任务十分繁重
而我们目前可用的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平均每所仅0
84人,只有中心镇及光华、度门等27个乡镇司法所配备有专职司法助理员,其余30个乡镇仅靠兼职司法助理员勉强运行
但兼职司法助理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忙,工作经费也未纳入财政预算,致使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二)干部流动机制不畅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存在进人难、对外交流难、提拔使用难的“三难”局面
目前编制严重缺乏,按最低标准每所3人计算,全县应配别司法助理员171人,现仅配48人,下差编制123人;提拔使用难,主要是非领导职数少、横向交流少,系统内外领导干部进出极不平衡;各级文件中明确指出“司法所人员队伍管理参照派出所执行”,但我县没有将司法助理员的管理、交流权限下放给司法局,优秀的司法助理员想交流到局机关没有权限,还得经人事调配小组研究,严重挫伤了基层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司法行政单位地位低、职能弱,严重影响干部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