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支持和促进民企发展会议发言稿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出台后,我省第一时间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和律师专项服务意见,明确5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
把“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司法行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巩固深化近年来“法润江苏·法企同行”专项活动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推进,紧扣法律预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关键环节,打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法律战”,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一是开展“法治体检”,在风险防控上更加注重超前性
着眼民营企业“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等发展难题,集中开展“风险防控”专项活动,省厅和市县司法局普遍成立法律服务团队,围绕股权结构、合同管理、投融资、劳动关系等,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
按照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原则,制定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
今年以来,共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团1012个,实地走访民营企业17126家,解决法律问题29875个,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
注重发挥公证风险预防功能,全面放开公证法律服务县域限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金融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推动公证服务向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等领域拓展,推出“企证保”等证据保全、数据存管业务,有效防范民营企业交易风险
全年共办理国内经济类公证近12万件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律师与民营企业结对帮扶活动,设立重点民营企业律师工作站,在全省100家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司法鉴定机构设立信息采集点,定期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
探索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开展融资租赁、产权保护等专项研究,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二是紧扣企业“全生命周期”,在法律服务上更加注重精准性
围绕企业开办设立、经营管理、资产重组等“全生命周期”法治需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