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改革案件管理思考摘要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和核心,是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期待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司法责任制改革也同样对案件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
面对新的挑战,案件管理部门只有不断适应司改新要求,抓住重点补齐短板,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管理、服务、监督、参谋作用,才能更好的融入检察工作
关键词:司法责任制;改革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面对司法体制、管理机制、办案模式、内设机构等等一系列的重大调整和改化,如何更好的发挥案件管理职能,如何做好案件管理工作,适应改革需要,促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
一、现阶段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案件管理部门通过几年来的不断运行和探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已经初步建立了案件的统一进出口,文书统一监管、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当事人或律师统一接待,全院业务数据的汇总和统计,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核监管等工作,覆盖了案件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和重要方面
统一受案,及时准确掌握各环节的案件数据,方便了各环节的工作对接;流程监控,实现了事后向事中、重点向常规监督转变的动态监督;法律文书和涉案财物的监管,将原由各办案部门分散管理的涉案财物改为由案管部门集中监管,促进了执法办案的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实现了由独立于办案部门和承办人的第三方即案管部门牵头的案件评查,使得质量评查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
通过案管“窗口”及时掌握全院各业务条线案件案件办理进程,通过源头控制、动态全程监督管理,把横向单一的线性管理改变为纵向集中的统一管理,把单一扁平式管理改变为网络化矩阵式管理,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二、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案件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一)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案件管理部门需进行调整和整合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一直沿用领导审批模式,案件承第1页共6页办人员在办理案件后均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