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数字产品的特征及战略数字产品的特征及战略1电子商务课税讨论的现状目前,对数字产品电子商务进行课税的讨论,绝大多数讨论者(包括官方观点)都是主张不开征新税,而沿用现在的税制
在这一共识的基础上,对如何适用现行税制即征收哪种税,则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比如,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网上提供的数字产品(如计算机软件),究竟是有形货物、劳务服务,还是特许权转让
有形货物适用增值税,劳务服务、特许权转让则适用于营业税
已有的观点及理由如下:1
1认为是销售货物,应征增值税
此类讨论者认为,通过网络直接发送或下载的数字产品(如电子书刊、音乐和影像等),在流转税属性上与其有形的形式,在功能用途上基本相同,在税收上应该与其有形的形式同样对待,视同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2认为是网络服务或授权行为,应征营业税
认为在线交易中,卖方提供的并非是有形的货物,而是无形的数字产品,或者是转让、许可使用数据资料著作权的行为,应该像无形劳务或特许权转让一样对待,征收营业税
3认为应该区别对待
持此种观点者认为,数字产品的性质介于有形货物和服务之间,应分类区别对待
其中像计算机软件、电子书籍等,尽管是通过网络传输,也应认定为有形货物销售
至于音乐、影像和动画之类的数字产品,依据消费者是否能通过网络合法下载并可永久性储存于储存装置内,可区分为购买有形商品或服务
近几年来,此类讨论基本上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讨论结论与以上观点大同小异,分歧和争论一直持续着
2现有讨论的评价现有的对电子商务课税问题的讨论,始终没有摆脱传统思维的束缚,在讨论的视角、讨论的方法以及讨论的思路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1讨论视角的时代错位
现有讨论中的分歧,主要源于对数字产品认识上的模糊,即并未认清数字产品的时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属性,数字产品是知识时代的产物,已经不属于工业时代当讨论者试图用工业时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