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20XX-02-2611:55:57向日葵保险网[导读]
XX市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不仅要符合领取的条件,还有一定的期限
而在申请程序上除符合条件外,还必需提供一些证件资料,在一定时间内办理
一、领取条件:1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合同到期双方不续签可以领取失业金
二、享受期限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三、享受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失业金最低标准
失业保险金最高、最低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从2007年7月1日起分别为620元、400元
四、申请程序:1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于7个工作日内,持职工居民身份证(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暂住证)、第一期和最后一期的劳动合同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XX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等证件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工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单位递交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打印《XX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并粘贴在《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上
用人单位将《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XX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及《职工失业证明书》、《XX市市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教育通知书》等材料交给失业人员,并告第1页共12页知其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结果
失业人员在单位办妥退工手续后的60天内,持参加过职业指导教育的《职工失业证明书》、《XX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