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职责一、帮扶单位职责
1.积极开展驻村帮扶
县、乡(镇)直部门要派驻“四双”帮扶工作队,选派单位优秀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担任工作队队长、队员,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干部驻村包户(人)的帮扶工作
工作队与原工作岗位脱钩,常驻到村开展帮扶工作,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定期、分批到包保户开展帮扶工作,每年不少于6次
建立作战体系、帮扶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切实履行驻村帮扶工作中领导联村、工作队驻村、干部职工包户责任,实现帮扶村贫困人口包保全覆盖
签订单位与工作队、工作队与村、包户干部与贫困户帮扶责任书,落实帮扶责任人,对工作队“四双”帮扶和干部包户(人)工作进行责任制考核
2.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按照“三年整体脱贫、五年同步小康、两年巩固提高”的要求,结合所驻村和所包保户实际,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细化脱贫措施,按照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的时间节点,保证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对村出列、户销号抽查验收达标,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
3.积极支持帮扶工作
帮扶单位要将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听取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汇报,深入帮扶村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督导和安排部署精准扶贫工作,协调解决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与所驻村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上级支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4.主动关心驻村干部
单位党组织把关心驻村干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驻村工作作为培养、使用干部的重要途径,优先考虑驻村干部在提拔重用、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政治待遇
定期看望、慰问驻村干部,关心身心健康,配备必须的办公设备,解决基本的生活条件,确保驻村干部扎根农村,安心工作
二、工作队职责
1.开展驻村帮扶
工作队原则上由2-3人组成,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驻村开展帮扶工作
工作队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
工作队实行派出单位党组织和乡镇党委双重领导,接受县精准扶贫作战指挥部办公室的检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