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煤矿“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领导机构,各成员对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二条“一通三防”领导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各副总、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瓦斯防治中心人员担任成员,(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图)
第三条“一通三防”领导组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
第四条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
第五条瓦斯防治中心负责“一通三防”的业务工作及监督工作
第六条通风队负责通风设施的构筑、拆除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监控中心负责监测监控仪器仪表的安装维护和标校工作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1.矿井主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设专人管理,经常对风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风机
2.须停电检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报告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制订安全措施后,通知调度室、安全科及通风部门按措施处理
3.主通风机启动前必须报矿调度室、安全科及通风部门批准后由主扇司机操作启动风机
4.主扇必须一用一备,备用风机必须保证10分钟内能启动运行
5.主通风机房必须记录齐全,安装有能反映通风压力的负压及温度表等安全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能熟悉掌握主扇的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6.主通风机电源必须是双回路电源,保护齐全
主要通风机投产前,连续运转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风机运行参数测定:1.新安装
2.连续运转3年
3.技术改造前后
4.更换了叶片、电动机、改变了动叶、导叶角度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二、进行矿井风量和风速检查,掌握矿井漏风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三、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