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中山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创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建立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树立行业楷模,现由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中山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食流协会)协办实施,自年月起,在全市食品流通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办好“放心食品工程”民生实事、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行政指导,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加强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创建工作,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活动,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的自律意识,明确自身责任,仔细把好食品准入关
构建“行政执法、市场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达到以示范引领促行业规范的工作目的,实现全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全面保障食品消费安全,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
2/11三、实施原则(一)自愿原则
凡在本市登记注册,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均可自愿向市食流协会申请报名参加中山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评审
(二)引导原则
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评比活动既是监管工作需要,也是推进分级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评比,选出行业内优秀企业,树立行业标杆和楷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通过评选活动发现和及时处理行业内存在的隐患及问题
(三)公正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由活动评审委员会评定
四、组织评定评审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同市食流协会组织实施
由市食品药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