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脱贫攻坚住房改造提升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提振脱贫攻坚成效、助推新农村建设,以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出发点,以打造环境优美的村落民居为落脚点,着力围绕“四个好”目标,通过对农村居民住房的改造、提升,确保农村住房安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制定此方案。一、改造提升目的通过对农村居民住房改造提升,彻底消除危旧农房安全隐患,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达到住房面积适当,分区布局合理,主要部件合格,屋面不漏水,墙体不漏风,室内通风采光好,冬季温暖、四季宜居;通过改路、该院、改厨、改厕等项目的实施,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卫生、整洁、美观,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改造提升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农户主体原则。各村要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农村住房改造提升的主导作用;乡脱贫办要认真履职,发挥好牵头组织、沟通协调、督查调度、考核评比等作用。要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努力建设美好家园。#.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原则。新建农房要符合村镇规划-2-和建筑风貌等基本要求,危房改造尽量利用闲置宅基地、老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进行建设,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政策,对异地新建的要引导农户及时拆除旧宅。#.坚持经济适用、确保安全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引导和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适用、美观、温暖的房屋。#.坚持因地制宜、规范整洁原则。根据农村房屋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方案,改造后要达到生活环境实用、卫生,人、畜分离,厨房卫生设施整洁、布局合理,堆放有序。#.坚持政策公开、阳光操作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坚持政府补助与农户投工投劳相结合的原则。为了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体实施采取农户投工投劳,县上确定补助标准,乡村两级组织实施,先建后补的办法进行。三、改造提升对象(一)四类重点对象住房提升改造#户。(二)四类重点对象以外因病、因残、因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临界于贫困户状态又不附合贫困户条件-3-的,其住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且无能力改造住房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户。四、改造提升方式(一)四类重点对象住房提升改造由乡镇根据农户实际改造内容,参照《住房改造提升参考标准》内容要求,统一组织进行改造工作。(二)特殊困难群体住房提升改造由农户自行改造或委托乡镇统一实施,县住建局提供技术指导。特殊困难群体经村组和帮扶单位摸底,村民代表大会公开评议、公示,报县住建局复核后,可视其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资和资金的支持鼓励,政府给予一定补助。五、改造提升补助标准(一)四类重点对象住房改造提升房屋。按照厨房20162016元,厕所20162016元,门窗修缮、墙体粉刷、电路改造、室内地坪硬化、无障碍设施(残疾人家庭)20162016元,院坝按每平方2016元补助、最高不超过20162016元,每户以实际改造的内容进行补助,每户最多补助一套厨房、厕所、院坝,以上项目全部实施的,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20162016#元。不足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面积扣减补助,即:#.厨房改造因条件受限低于#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2016#-4-元折算扣减补助;#.厕所改造因条件受限低于#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2016#元折算扣减补助;(二)特殊困难群体住房改造提升按照20162016元/户补助。六、改造提升面积农村危房改造新建原则上要控制改造面积,#人户控制在2016㎡以内,对#人及以下的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控制在2016㎡以内,#人以上按人均不超过2016㎡、户不超过2016#㎡。七、资金保障农村安全住房建设资金以农户自筹与财政资金补助相结合,以及帮扶单位适当补助、社会资金帮扶等多元投入方式予以保障。乡政府将积极向上争取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指标和资金支持。所有改造补助资金先由县财政整合统筹解决,然后根据实际改造任务量,分项目启动时和竣工验收合格两个阶段拨付改造补助资金,份额各占2016%。八、时间安排各改造户要倒排工期,报乡脱贫办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