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库存物资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1、采购采购制定储备定额标准,采购人员需根据医院的物资采购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医院业务活动的需要,防止积压和浪费。2、入库管理(1)物资入库前要检查货物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运单、发票及合同规定相符,认真过磅点数,同时在质量方面,仓库能检验的由仓库负责检验,凡需由技术部门协助检验的,应由技术部门负责检验。(2)验收时如发现数量短缺、型号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等,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更换、补缺或退货。(3)只有当单据、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物资管理部门才能入库、登帐,并将入库通知单连同发票、运单等一起送交财务部门。3、出库管理各科室领用物资必须填写“领用单”并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和领取人签章,物资管理部门对未签字物资可拒发。保管员不得擅自外借一切医院物资。4、物资储存管理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应按不同的规格、性能和形状实行科学合理地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查验盘点。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工作。在物资保管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帐卡档案,及时掌握和反馈需、供、耗、存等情况,发现物资接近储备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组织进货。5、物资的清查盘点(1)物资按季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帐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如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2)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3)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6、低值易耗品管理(1)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2)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3)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4)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