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1总则l
1为使锅炉房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达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确保质量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范围内的工业、民用、区域锅炉房及其室外热力管道设计:1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锅炉房,其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为l~75t/h、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为0
82MPa(表压)、额定出口蒸汽温度小于等于450℃;2热水锅炉锅炉房,其单台锅炉额定热功率为0
7~70MW、额定出口水压为0
50MPa(表压)、额定出口水温小于等于180℃;3符合本条第1、2款参数的室外蒸汽管道、凝结水管道和闭式循环热水系统
3本规范不适用于余热锅炉、垃圾焚烧锅炉和其他特殊类型-锅炉的锅炉房和城市热力网设计
4锅炉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锅炉房boilerplan锅炉以及保证锅炉正常运行的辅助设备和设施的综合体
2工业锅炉房industrialboilerplant指企业所附属的自备锅炉房
它的任务是满足本企业供热(蒸汽、热水)需要
3民用锅炉房livinghoilerplant指用于供应人们生活用热(汽)的锅炉房
4区域锅炉房regionalboilerplant指为某个区域服务的锅炉房
在这个区域内,可以有数个企业、数个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建筑设施
5独立锅炉房independentboilerplan四周与其他建筑没有任何结构联系的锅炉房
6非独立锅炉房dependentboilerplant与其他建筑物毗邻或没在其他建筑物内的锅炉房
7地下锅炉房undergroundboilerplan设置在地面以下的锅炉房
8半地下锅炉房semi—underg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