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级国际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可编辑)精选资料五星级国际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第一条定义第二条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第三条酒店开业前事项第四条技术顾问服务第五条管理公司的责任第六条酒店业主责任第七条保险第八条财务项目第九条合同期限第十条一般期限第十一条杂项本合同双方为:、(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路⋯⋯号
、(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鉴于: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