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和转移登记须知存量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和转移登记须知一、办事流程:咨询台取号——申请存量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买卖双方当场签约——签约合同备案——再进行存量房转移登记申请二、提供要件:1、《昆山市存量房买卖自行交易网上签约申请表》2、买卖双方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4、土地使用权证5、其他必要材料6、转移登记详见《存量房买卖转移须知》7、原房屋登记日期在2014年4月1日之前的,按原登记方式办理(即根据当事人婚姻状况办理相关登记)
注:根据《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1、房屋有抵押登记的,需先注销抵押权登记或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具证明
2、房屋有租赁备案的,需经承租人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撤销租赁备案
3、有其他情形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办结时限:合同备案4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存量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免费五、咨询电话:50376068、50376073、57336076六、投诉电话:57379911(市行政服务中心),57336005,投诉网址:www
kshome
com昆山市行政服务住建分中心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网址:www
kshome
cn地址: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二楼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须知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须知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须知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须知一、办事流程:咨询台取号——申请受理——出具收件收据——税务部门办理涉税——缴费——审核——记载于登记簿——缮证——发证二、提供要件:1、昆山市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2、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4、土地使用权证;5、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6、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办证联):7、地税、契税完税凭证;8、房屋平面图;9、其他必要材料三、注意事项:1、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代理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1)未成年人可提交户口簿,并出具监护关系证明
(2)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