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罗锋2第一节消费税的纳税人一、消费税的含义及特点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委托方受托方原料、材料应税消费品加工费消费税增值税委托加工:3特点(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4)税率税额具有差异性(5)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4二、纳税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单位,是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消费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61、自产自销: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即自产自销),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
2、自产自用: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7用于连续生产的:是指作为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的直接材料、并构成最终产品实体的应税消费品
烟丝卷烟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用去1万元厂家销售1万元不缴消费税缴消费税8用于其他方面的: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统称为“用于其他方面”9(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注: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三)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10(四)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单位和个人从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由生产销售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