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座谈会讲话同志们:上午的座谈会开得很好,感谢国务院法制办、监察部、全总、最高检、最高法,感谢学术界,清华大学、政法大学,感谢地方的同志,发言都很有深度,虽然因时间关系没能展开,但很有针对性
说明同志们一是很关心,二是很内行,三是或者参与制定,或者公布以后的学习领会很有深度,对我有很多启发,感谢同志们
《条例》的公布施行,是安全生产依法治安的一件大事
《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关注的结果
华建敏同志亲自组织八个省和相关部门开了座谈会,温家宝总理对这件事情也非常关心,最近多次批示,一定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要从严查处
4月23号重庆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客车翻到嘉陵江里边,*人死亡,总理批示对重大事故的处理一定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多管齐下,加大对事故的查处,坚持“四不放过”,这样才能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两年多来,安全生产的法制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条例》的出台是我们贯彻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的一个重大举措
正像刚才同志们讲的,这个《条例》应该是安全生产严密法网中重要的一环
两年来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从行政、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法规
第一,行政方面,最有力的有两个
一个是*年9月《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力度很大,社会反响很好,着眼点放在事故之前的预防,对预防中失职、不负责任的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个就是这个《条例》,当然还有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别的法规规定
第二,纪检监察方面有两个
一个是监察部和安监总局去第1页共9页年共同发布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二是查处在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党纪处分的解释,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已经进入审核阶段
第三,立法、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