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农村财务监督新机制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群众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日益关注,特别是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环节。XX县区纪委、监察局针对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XX县区委农工办、县民政局等部门,在全县推行新型民主理财制度,完善农村财务监督机制,严把农村财务管理关口,有力促进了廉洁农村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一、组建新型民主理财小组,整合农村财务监督工作力量该县以民主理财小组为主体,积极整合农村财务监督力量。20XX年下半年,该县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在全县各村统一选举产生新的民主理财小组。一是创新民主理财小组组织架构。新型民主理财小组组建前,原各村民主理财小组基本都是3-4人组成,常年固定不变,一些理财小组成员由于长期在外打工,不能正常参加理财活动;有的理财小组成员不能坚持原则,甚至被村干部“收买”。为此,该县将每个村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扩充至10-15人,形成成员库。目前,全县234个村(居)均选举产生了新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库,共有理财小组成员3060人。二是严格理财小组成员资格条件。把好理财小组成员入口关,保持理财小组成员的群众性、独立性和民主性。在任职条件上提出四项要求,即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热心集体事业乐于为村民服务。在候选人审核上把好四关,即村级把好群众关,保证理财小组成员在群众中民主产生,不得由村干部指定;公安、纪检部门把好素质关,必须无违法乱纪行为;农经部门把好业务关,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熟悉相关业务;组织、民政部门把好回避关,村党总支负责人、村委会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理财人员。三是规范理财小组产生程序。新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要求,层层推选而成。首先由村民代表联名推荐产生初步候选人,取前20名,然后由公安、第1页共4页纪检、农经等部门核定人员资格条件,最后由民政部门制定选举办法和选票,再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以20%的差额选举产生,保证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产生充分体现民意。民主理财小组产生后,及时向村民公布,并报镇纪委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民主理财小组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最多可连任2届。二、规范财务监督工作流程,促进农村财务管理公开透明针对农村财务管理中违纪违规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督措施,完善监督程序,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理财人员动态化。每次开展理财活动时,由2名群众代表共同抽签,随机抽取3-5人作为本次理财的工作人员,如被抽中人员因故无法参加,则现场补抽1人替补。镇纪委、农经部门现场监督抽签,保证每次理财人员的不确定,实现理财人员动态化。二是监督内容多元化。新型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涵盖了八项权利、六项义务,通过组织理财小组全程参与到本村的财务收支、基建工程、土地分配转让、集体资产管理、村级分配方案、发展经济项目决策等活动之中,对村级经济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对村民提出的疑问和质询,理财小组可查阅相关账册,要求村委会及时做出详细说明,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问题提交上级处理,并向群众做出解释,发挥群众监督员和村级事务协调员的作用。三是理财时间定期化。由各村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确定一天,集中开展财务监督活动。每年初,对上年度村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状况以及相关的经济业务进行全面系统的理财。对重大经济事项和特殊支出,可根据情况开展专项理财。四是印章管理规范化。在民主理财小组选举结束后,将理财组印章统一交至镇纪委密封保管,第一次理财时由镇纪检办工作人员现场启封,交由现场理财人员。每次理财活动结束后,将民主理财印章装入信封密封,由参加本次理财活动的理财小组成员在封口签章(名)后,交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保管,在下次理财时,核查密封无误后,当众拆封启用。五是财务公开常态化。民主理财活动结束后5日内,由村第2页共4页会计填写财务公开方案,详细列出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债权债务、收益分配、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