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委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工作安排如下:1
启动部署党纪学习教育(4月15日至20日)
校党委、各基层党组织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起草《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分工》
(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2
党员、干部抓好个人自学、问题检视(4月至7月)
党员、干部把自学作为重要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紧密结合实际,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分管领域、部门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牵头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3
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月至7月)
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采取研讨交流、专家辅导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条例》
(牵头责任单位:宣传部、各二级党委)4
做好党支部集中学习(4月至7月)
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以学习《条例》为主体,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
(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5
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5月上旬)
按照原原本本学的要求,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采取领读导读、研讨交流、专家辅导等方式,逐章逐条学习《条例》
(牵头责任单位:党校、宣传部)6
融入相关培训班次(4月至7月)
相关培训班次中安排《条例》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深入解读《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内容和各项纪律规定
(牵头责任单位:党校、统战部、纪委机关、人事处、学工部、团委)7
加强重点对象培训(5月上旬)
采取专题辅导、现场教学、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方式,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
(牵头责任单位:党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