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意见为了贯彻落实《XX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各工作部门,县纪委、县法院、检察院、群团组织、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县属科级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考核方式1、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的经常性考核
平时考核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委的安排组织实施,或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县委同意后组织实施
平时考核可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和工作总结会等多种形式进行
2、任职前考核
根据拟提拔干部和拟任职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XX县区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3、年度考核
县委成立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担任,组织部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人事局、监察局负责同志为成员
年度考核由县委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由组织部门依据《XX县区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管理暂行办法》和《XX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结合班子考察,每年年终进行一次
四、考核内容第1页共8页以百分制的形式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
㈠领导班子考核内容(100分)1、思想政治建设(30分)(1)学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集中学习的内容、次数,以及安排、指导、督促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学习的情况;(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