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州镇为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降低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应于相州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加强组织领导
设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囊括交通、卫生、环保、公路、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具体组织,协调和做好各方面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
由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牵头,具体成立指挥协调、现场秩序、现场救护、现场勘查工作小组
指挥协调小组负责组织警力和协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现场秩序小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进行现场保护,疏导道路交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现场救护小组负责对事故伤者进行抢救,清理死者尸体并运离现场;现场勘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2、抢险救援组
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当地政府和交通、消防等部门进行现场救护和救援,及时控制和消除险情
3、医疗救护组
由卫生院牵头,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善后工作组
由镇政府牵头,交警队、民政、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处置(一)事故报告1、市公安局110或122接警后,在通知交警事故处理人员第1页共3页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妥善处置的同时,要立即报告指挥部
2、事故发生地公安交警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肇事驾驶员及单位或车主姓名;(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3)事故性质及发生原因;(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