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更名申请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须知本须知所指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机动车辆等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使用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二、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相关文件(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并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使用单位承租起重机械时,在承租期间对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
不得承租使用下列起重机械:(一)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三)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
三、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四、使用特种设备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及试车
4、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5、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第1页共4页6、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7、特种设备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