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规章制度锅炉、压力容器规章制度(一)岗位责任制1、单位领导对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其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到锅炉房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2、锅炉房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现场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3、司炉人员应持有效的《司炉操作证》操作锅炉,其职责如下:a、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锅炉安全规定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b、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c、认真按时填写运行记录,保持运行记录簿的完整清洁
d、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e、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
f、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二)交接班制度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调整、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接班人员未到不得离开锅炉房
2、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
3、接班人员在听取交班情况介绍后,查阅各项记录,在交班人员陪同下进行全面检查,经核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正常,工具齐全方可进行接班,并在接班记录上签字
4、交接班前或交接班时发生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未处理完之前不得进行交班
5、在交接班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应向主管领导汇报
6、交接班结束后双方应在记录上签字,交接班记录至少应保存一年
(三)巡回检查制度1、锅炉房负责人和锅炉操作人员均有责任对锅炉及附属设备按规定路线和内容进行巡回检查
2、巡回检查至少每小时进行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
3、巡回检查的路线一般由炉前到炉后、炉下到炉上、由仪表、附件到管道,由锅炉间到辅机和附属设备间
附属设备的巡回检查按照汽水系统、燃烧系统、烟风系统的顺序,从头到尾进行检查
4、检查的主要内容有:锅炉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有无鼓包、变形、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