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银联动机制上的讲话关于执行工作的联动机制一、我院执行联动机制的背景概述一直以来,执行局工作向来围绕执行难问题展开策略权衡,院领导向来重视我院执行工作,并对执行方面提出多项整改措施
在结合相关执行法有待完善、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复杂的社会背景之下,执行问题总体还处于人民法院单打独斗解决的局面,尤其我院属于珠江三角洲地区,鉴于执行难问题的特殊性,谋求根治方案,执行局构建执行联动机制,为实现解决执行难实现部门合作多元化与社会化
以司法主动、社会合作为依托,通过调动包括司法系统本身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形成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和共同惩戒局面,将治理执行难追溯到执行难问题产生的源头上去
执行难问题在司法工作中的尤为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法院孤身奋战,缺乏必要的共同联动所造成
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核心是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执行局近年来有效利用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等综合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加大执行力度,增强强制执行对尚未进行执行程序的债务人的威慑力,从而直接促使生效裁判通过债务人主动履行而不是强制执行实现,因此得以提高生效裁判履行率,同时实现节省司法资源,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
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工作程序落实执行联动机制的基本要点,在于法院与各机关部门1和单位之间的法律宣传与事项沟通,执行局受理执行案件,要按照法定程序,关于执行联动机制的具体要求,各联动单位应坚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快速准确、依法进行的原则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此局领导要求执行员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联动单位协助时,必须按照统一正规的操作手续办理,出于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的最终目的,执行员须向各联动单位具体说明在接到法院的第1页共4页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当按照协助执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