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在集体林权制度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议,是省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交流林改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扎实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正确审视新时期我省集体林权现状我省集体林是全省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林业局的正确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集体林业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1978年起,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的启动,我省西部以农田防护林为标志的集体林进入到林业的“主阵地”
随着“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的延伸,以及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集体林已辐射到全省
另外,根据1979年省革委会文件精神,从森工和地方国有林场划给公社、大队宜林“两荒”造林绿化,集体林面积有了较大增幅
可以得出,“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和从国有林划出的宜林“两荒”,构建了全省226万公顷集体林的整体框架
建国以来,国家进行了几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特别是1981年,中央下发了《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林业进入到以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三定”时期,集体林权保持相对稳定
但在“分与统”、“放与收”的几次林权调整中,始终没有解决好林权问题,生产关系不能更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在经营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着普遍性问题
一是林权主体不清
经过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几个阶段林权的演化,大多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都通过不同形第1页共2页式分、包、租、卖给农民或社会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