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下原文为编辑修改后,发表在“中政参”2011第9期下旬刊(理论版)《慎重对待例谈教材各框目间的逻辑关系》孙新成(第十六中学,甘肃兰州730020)内容摘要:本文以一青年教师所讲授的人教版八年级下册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第一框《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力》的一节竞赛课为例,通过对教材的内容标准和结构、消费者权力、维权途径和思考题设计的分析,说明了为了更好地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实现教学目标,在教材整合中,对教材结构的调整应慎重对待各框目之间的逻辑关系
关键词:教材框目逻辑关系新课程倡导教师“用教材”而不是简单的“教教材”
因此,教师在思想品德课教学活动中,只要不违背课标要求,完全可以结合教学实际,对教材进行合理整合
教材整合的方法、途径虽然是多样的,但不管怎样整合,都应该以完成课时教学任务,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为出发点
在本我市城关区教育局举行的第十届青年教师新秀评选活动中,所有参赛的思想品德课教师,参赛课题都是人民教育出版社《思想品德》教材、八年级下册、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第一框《“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力”》,
在竞赛过程中,许多教师进行了整合,有其合理性,但也有些地方有待商榷
现以其中一位青年教师的教学为例课例,谈谈教材整合中教材结构的调整应慎重对待各框目之间的逻辑关系问题,供同行们探讨
该青年教师本节课将第一框第二目的“消费者享有的权力”舍去,把第二框的第二目“维护权益的途径”调整上来,并在说课中强调这样做是因为“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内容多,讲不完,因此对教材加以整合,以完成教学任务
对此,笔者认为这样调整欠妥,它打乱了框目间的逻辑关系,破坏了知识的系统性,扰乱了学生的思维,不利于学生对本课知识的理解与掌握,也不利于能更好的实现三维教学目标的实现
1、首先,从内容标准和结构来看
,第八课的内容标准是:“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维护公民作为消费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