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作业标准(HK-QC741-2013)编制:审核:批准:受控分发号:2011-8-26发布2013-9-2实施上海汇凯电器有限公司1目的为保证供方具有提供满足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故制定本标准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向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方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
1采购部负责推荐供方,作为评价、选择供方的对象;编制并管理“合格供方名录”;参与评价和重新评价;3
2质管部、技术部、采购部负责对供方进行评价;并按加工及技术能力、加工及检测设备现况、交货质量、服务质量等进行重新评价或再次评价;3
3由采购部、质管部、技术部组成“供方评价小组”;“供方评价小组”各成员对供方的供货资格有决定与取消的权力;3
4“合格供方名录”须经本司总经理及顾客代表签字确认;4作业程序及评价标准4
1供方的选择4
1选择条件a.持有国家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b.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能力或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即有相应的加工及检验设备、专业技术水平、生产能力或加工范围、管理水平及检测手段等;c.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并能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4
2采购部根据供方的“选择条件”进行初步评价、筛选,符合要求后与供方进行沟通,了解供方是否有合作意向,是否能满足本司的产品要求、价格、交货周期、服务等要求;对全部符合要求者作为潜在合格供方推荐予本司“供方评价小组”;4
2供方的评价经推存成功之潜在合格供方,由供方或承办人填写《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交“供方评价小组”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评价;如有需要,可至供方经营处进行实地考察、验证;对顾客要求控制的采购产品,则邀请顾客参加对供方的评价和选择;上海汇凯电器有限公司供方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作业标准文件号:HK-QC741-2013版本号/修订次数:D/01共5页第1页4
1评价标准a.能提供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