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管理制度财经管理部财经函【】号签发:【机密】【内部公开】集团出口信用证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降低信用证收款的风险保证本公司的出口收汇顺利进行。特制定《集团出口信用证管理制度》如下: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所有子公司的采用信用证收款方式结算的发货及收汇。二、职责市场部、评估收款风险确保开立信用证的可行性控制信用证的额度。、在双方同意采用信用证结算后组织客户与信用证小组(财务部与市场部的相关人员)对信用证的框架性条款进行谈判。、对外积极沟通客户在开证前明确客户所需材料的清单以及样本格式最终确定信用证收款方式。、在客户递交到开证行准备正式申请开证前向客户索取开证申请书提交我方信用证小组进行审核以便判断信用证是否较初次谈判时约定的条款有所改动或新增的条款是否合理。、开证后负责准备递交到开证行的所有材料(包括提单或空运单发票装箱单汇票等信用证规定递交到开证行的一切单据)并经过信用证小组的复核。信用证小组信用证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如下:市场部:财经管理中心:信用证小组职责如下:、负责开通用于信用证收款的贸易账户并提供有关的本公司的银行及账户信息。、参与开证申请书框架性条款的谈判客户正式申请开立信用证前复核客户提交到开证行的信用证草稿提出修改建议。、接收收证行发出的信用证并进行再次审核。、审核市场部提交的信用证所需材料并将材料按照要求寄给收证行负责与银行沟通信用证相关事宜。、制作信用证进度追踪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确保款项及时到账。、制作信用证台帐记录每笔银行收费明细及实际到账金额、提交分析报告。二、基本原则、实际收款方式必须与销售合同或PO中约定的一致合同或PO付款方式为TT的情况下如果客户提出以信用证付款需做合同更改并报法务部评审备案。、需要采用信用证结算的新、老客户均需要信用证小组在前期就框架性条款进行谈判。、正式开出信用证前信用证小组需要审核客户的信用证草稿。、在商定提交银行议付的单据中应避免需要客户出具的单据并且尽量减少第三方出具的证明。、客户以信用证方式付款时将占用集团总部核准给该客户的授信额度直至款项收回。、当信用证正本经过本公司审核通过时市场部立即可以触发发货程序。该区域销售业务员申请信用证发货时应向财务负责发货的应收会计提供以下文档:)信用证及其修改通知(如有)的副本(由信用证小组提供))合同或PO复本。合同或PO中必须对签约主体、货物名称及数量、发货时间、合同金额、付款方式、收款银行及账号有明确记载。(备注:这个孟加拉的可能会有所修改))审核通过的《审证记录单》)授信等其他相关文件(如有)、采用信用证收款的情况下严禁业务员私自将提货单据交给客户由此引发的货物损失由相关责任人个人承担有必要的情况下可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信用证承兑过程中如出现不符点销售业务员有责任与客户积极沟通说服客户接受不符点交单。如不符点确由我司原因导致公司将追究至责任部门、责任人。、信用证项下的各项具体工作由业务部门落实财务部对实施的各项工作的进展有必要进行监管和跟踪了解信用证项下之工作真实运作状态并提出必要的提示和督促以确保信用证业务的及时顺利完成。三、信用证审核流程四、接收信用证后的管理要求财务部应对拟发货的信用证建立《信用证登记表》并经常查阅。对将过有效期的信用证应通知市场部及时与客户联系要求客户申请延期信用证。对经协议决定不再执行的合同客户要求撤证的应向财务部提出书面的撤证证明以便及时通知银行办理撤证手续五、执行日期及修改权利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执行根据需要每年末回顾并调整。本制度的修改权解释权归财经管理部。集团公司财经管理部门主送:集团总裁办、集团各分公司、营销中心、财经中心抄送:董事会、总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