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编号:AC-91FS-01下发日期:2005年07月11日编制部门:航务管理处批准人:使用全球定位系统(GPS进行航路和终端区IFR飞行以及非精密进近的运行指南1
本通告是批准航空营运人使用GPS机载导航设备作为主要导航方式的指导性规范;为航空营运人在航路、终端区、GPS非精密仪表进近阶段按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时使用全球定位系统(GPS)设备提供指南
FAA咨询通告90-94A(AC90-94A)《全球定位系统(GPS在IFR航路和终端区以及非精密进近的使用指南》3
本通告有关GPS的技术术语在附件1中列出
GPS最初是美国国防部为军方提供的一个星基定位、测速和时间系统
GPS系统使用地心坐标,提供基于1984年的世界大地坐标系(WGS-84)的航空器的位置
其导航数据,如到航路点的距离、方位和地速,是根据航空器当前位置(经度和纬度)和下一航路点的位置计算出来的
美国国防部在1993年12月8日宣布GPS具有初始运行能力
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在1994年2月17日发布了航行通告(NOTAM),宣布GPS可用于某些民用IFR飞行
1GPS系统组成
GPS包含三大组成部分:空间部分、地面控制部分以及机载用户部分
1空间部分是由24颗导航卫星组成
这些卫星距离地面约20000公里,分布在6个轨道平面上(每个平面上有4颗卫星)
这样任何时候在视界内都有5颗卫星
GPS卫星发送伪随机码调制的时间信号,并经机载接收机处理后得到卫星的位置和状态数据
通过得到卫星的精确位置,并与卫星上的原子钟时间精确同步,机载接收机可以精确地测量出每颗卫星信号到达接收机的时间,从而确定航空器位置
2地面控制部分由监测站和控制站组成,用于保证卫星位置和时钟的精确性
地面控制系统由5个监测站,3个注入站和1个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