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各公司规范财务报告编制,防范不当编制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的重大影响,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第二节岗位分工与职责安排第三条财务部部长负责财务报表的审核
第四条执行董事对本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是财务报告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收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编制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等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38第三节财务报告编制准备及其控制第七条财务部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明确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法、年度财务报告会计调整政策、披露政策及报告的时间要求等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经总会计师核准后签发至各参与编制部门
第八条编制财务报告,以真实的交易和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为依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
对故意漏记或多记、提前确认或推迟确认报告期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情形,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第九条对本期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分析、评价,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滥用或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不恰当调整会计估计所依据的假设及改变原先作出的判断等情形
第十条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