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维修保养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签订办公设备维修/保养协议
协议中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及外设(包括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设备
第一条办公设备定期维护保养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中所述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时间: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设备每季度固定保养一次
3、保养报告:每次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后,乙方应书面提供一份保养报告,如实反映办公设备的运转情况,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故障隐患: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办公设备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维修或更换部件
5、维护保养费仅包括为办公设备保养时消耗的材料费用,乙方不得收取上门费、服务费、维修费、人工费等其他费用
第二条办公设备临时应急维修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中所述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不包括节假日)为乙方执行本协议的标准时间
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须在4个小时之内派技术人员上门免费维修(如需换零部件,费用另计),不计次数
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
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进行维修工作,甲方须在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3、更换部件: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更换部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报价供甲方参考,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4、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5、维修人员: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固定的上门维修人员,如有更换,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
6、书面报告:在维修(更换部件)工作完成后,乙方维修人员需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