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规定范文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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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规定范文篇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管理的审批程序及有关加班工资计算,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班原则1
公司提倡高效率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严格控制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加班部门如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二、加班分类加班包括工作日(即周一到周五)延点加班、双休日加班、节假日加班、公司统一安排加班、紧急任务加班、出差加班等
三、加班手续的申请1
加班申请的提报所有加班申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加班申请单》提报,逐级经工段/科室、部门、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班;并于下班前将已审批的《加班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签收人应签名及注明签收时间
具体加班情况分类列表如下:2
加班时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人员配合的,需在申请单备注栏项中注明
除公司统一加班外,所有加班必须提前申请,否则实际加班时间视为无效
审批人出差时,可由上一级或下一级代为审批
四、加班检查及统计1
员工所有出勤,均应如实打卡,记录上班时间;加班时间未打卡且未办理补签手续的,人力资源部审核时有权利不予计算
各部门、工段对所提报的加班人员情况最终如实上报,每月末在考勤表中汇总加班情况
人力资源部应对申报的《加班申请单》结合出勤打卡数据,月末在考勤表中予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