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北京XXXXXXX有限公司2018年8月目录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劳务派遣员工是指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公司工作的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员工/员工)
当前与公司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的公司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公司”),如遇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变更,不影响本制度执行
三、派遣员工应如实向公司及派遣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派遣公司及本公司
四、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依法制订的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的管理,积极完成公司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招聘及录用一、应聘者由派遣公司推荐面试的,面试时须提供有派遣公司出具的介绍信
二、应聘者应如实向提交公司规定的下列应聘材料:1、个人简历或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2、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具有特殊技能的员工)3、身份证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明4、公司指定的其他材料三、参加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公司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因个人资料失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四、入职员工必须持有入职体检结果正常的体检报告,身体状况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用
五、被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办公室报到,报到程序包括: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提交个人入职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离职证明、体检报告),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领取工作用品等;2、入职培训;3、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4、新入员工须经过3天工作适应期;5、三天适应期满后确认上岗的,由办公室负责采取该员工指纹,按公司考勤制度实行考勤;六、派遣员工与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