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发表者:李臣文(访问人次:1079)—、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急诊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发挥中医优势,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急诊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急诊科是中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是开展急诊急救、危重病临床研究的重要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急诊科是独立于内科之外的1级科室,实行24小时开放
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和创新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硬件设施和基本技术建设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二、基本条件第六条急诊科要具备与中医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急救、危重病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24小时开设相关专业的急诊,二级医院应当设置急诊门诊、抢救室、留观室,有条件可开设重症监护室;三级医院应当设置急诊门诊、抢救室、急诊留观室、重症监护室,有条件的可以开设急诊病房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相关要求进行布局设置
二级医院及三级医院均应当设置中医综合处置室,并保证24小时中药饮片剂的服务,有条件的可以设置急诊煎药室
第九条急诊科应当在卫生部颁布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基础上,根据当地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急诊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应当在卫生部颁布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