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13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审核评分规则(初稿)一、审核工作规则1、按照项目分为17个审核小组,分别对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绩效目标申报材料上报”两项工作情况,进行审核
2、各审核组及审核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所分配的审核项目和内容,独立认真审核
3、各审核人员对《铜山区201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重点项目专家评审表》中所分配的项目,根据本评分规则逐项审核,在空格栏内填写个人评分,在“评审意见”栏中填写具体意见(主要叙述扣分理由)
4、审核组成员对所分配审核内容“得分合计”的加权平均值为该“审核内容的平均得分”
5、各“审核内容的平均得分”之和为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的总评得分”
6、部门所属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的总评得分”的加权平均值为该“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综合得分”
7、根据“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综合得分”,对各部门进行排名,评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合格(60-69分)、差(小于60分)”5个等级
二、审核内容及评分方法〜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工作(60分)〜(一)基本信息(10分)1、项目概况(3分)
主要包括项目的内容、定位和立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式,实施与管理,预期的效益和效果等情况(延续性项目还要说明以前年度项目执行情况)
评分方法:审核填报内容是否完整,描述是否准确、具体、清晰、简洁,否则酌情扣分
2、设立依据(2分)
主要指国家颁布实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党委政府决策决定及政策文件规定等
评分方法:审核立项依据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是否齐全,是否具有权威性和时效性(法规、政策、文件颁布5年以内),否则酌情扣分
3、必要性及可行性(3分)
指设立项目的主要出发点和需求分析,以及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决策和管理,工作机构、人员和措施等配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