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案例案例1:申某、张某在火车站扒上货车,将铁路运输物资抛下列车,然后跳下列车转移赃物
二人先后盗窃作案28起,价值7235元
二人在每次盗窃之前,都向王甲和王乙(拖拉机司机)打招呼:“你们把车准备好
”申、张盗窃后,叫二王将赃物拉到销赃点销赃,每次给二王20元,二王共得320元
涧题]二王的行为是否与申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
分析:二王的行为与申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理由是:(1)二王与申某、张某在事先有盗窃犯罪的通谋
张、申在每次盗窃前均通知二王,让其准备车子拉赃
这属于在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2)二王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
从整体上看,二王的行为与申某、张某的行为是不可分割的,只是在具体行为上,张、申和二王之间有分工,即张、申盗窃,二王运赃、销赃,这属于有分工的复杂共同犯罪形式
案例2:强某因与他人的妻子通奸而遭到痛打,遂产生了盗枪报复的念头
某日晚11时,强某窜入本单位武器库,哄骗值班员岳某开门,用尖刀逼住岳某,岳某被迫打开武器库门
强某取走两支半自动步枪
强某离开时,岳某让强某把自己绑起来
强某就将岳某绑起,推倒在地
强某携枪前去报复,由于枪里没有子弹未能得逞
[问题]强某、岳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分析:强某、岳某构成共同犯罪
理由是:(1)岳某实施了帮助强某盗取枪支的行为
岳某为值班人员,理应忠于职守,保护本单位枪支的安全,而他在受到了强某的威胁时,对强某予以协助,从而大大便利了强某的盗枪行为
(2)岳某被胁迫参与犯罪,但并没有完全失去身体的自由,在意志上是有选择余地的,这与完全受到强制而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形是有质的不同的
(3)岳某参与强某的盗窃枪支,属于被迫参加犯罪的,是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
案例3:甲乙二人预谋抢劫,观察到丙的丈夫外出多日,便乘夜色蒙面闯入丙家,丙受惊吓大声呼叫,甲便强行将丙推入洗手间,并对丙进行监管,由乙寻找财物
甲在看管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