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对近年来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分局现有股级干部情况目前,分局科级领导共4名(其中正科级2名,副科级2名);股级10名。我们一直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公开民主,程序合规。近年来,我们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方式,共选拔股级干部名,所选拔的干部均得到群众的认可。二、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情况《条例》是我们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条例》颁布后,分局始终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多次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认真抓好落实。我们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选拔任用干部有关法规。一是充分利用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法规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从事人事工作的同志,在工作过程中,积极向干部群众宣传选拔任用干部有关法规。三是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内容,为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扎实做好本次自查工作,分局党总支还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适时地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和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重要性的认识,强化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班子成员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三、近年来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过程中,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积极探索干部任用工作新机制,按照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规定程序进行,落实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等,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一是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严把条件选好用好干部。在干部提拔任用上,我们始终坚持以《条例》精神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同志选拔到正、副股级岗位上。在调整干部时,领导干部带头遵守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能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坚持“条件、标准原则”,做好调整和使用干部工作。我们严把握考察标准,客观公正评价考察对象,以工作实绩为主要考核内容,力争做到考核能够准确地反映干部的德才情况和工作绩效,努力把握好四个关系,即: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政治理论水平的关系;了解干部在本部门的表现与干部在社会方面情况的关系;了解同事和上级的意见与了解下级和群众的意见的关系;了解多数人的意见与倾听少数知情人的意见的关系。通过考核,了解情况,为选好、选准干部提供可靠依据。我们在民主推荐和组织考核的基础上,坚持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人事部门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二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多方式并存荐贤选用人。在执行民主推荐过程中,我们尽可能地扩大了解情况的干部和群众参加推荐的比例。在组织民主推荐时,采用“背对背”的推荐方式,让推荐者能够相互回避,从而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对达不到群众公认、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坚决不任用。三是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干部集体讨论决定。我们坚持按干部选拔任用标准选人用人,首先突出以德为本,注重政治标准。重点看选拔对象是否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是否清政廉洁、勤于为民。其次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在选用干部过程中,打破了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坚持看政绩和贡献。坚持民主推荐、民意测验、任前公示,充分让群众参与意见,对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干部不使用。我们把群众推荐、组织考核和竞争上岗结合起来,按照“集体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