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位录取法及录取学校举例―、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排位方法:对所有考生根据总分、各组合分、科目分进行排位,每个考生对应有唯一排位号
算法如下:1、先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进行第1次排序
2、在中考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组合1的总分进行第2次排序
3、在中考总分和组合1总分都相同时,按“道法+物理+历史+化学”组合2的总分进行第3次排序
4、在中考总分、组合1和组织2总分都相同时,按“生物+地理+体育”组合3的总分进行第4次排序
5、在前4次排序后仍排位相同时,按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后确定排位
科目优先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
经过排序,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如750—300分)对应排位从小到大(如1-50000位)
(二)志愿与录取分数线1、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的正取生及东华高级中学、光明中学的公费生只录取第一、二志愿
上述学校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30分
2、除上述外的普通高中及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出国留学班,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划线时第二、三、四志愿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
基准分为第一志愿划线录取的对应分数
二、以A中学为例划线(简单情形)以A中学为例,A中学为五大校之一,只录取第一、二志愿
假设A中学当年计划招生1000人,学生中考分数及志愿分布录取情况如下表:分数第一志愿(基准分)第二志愿(基准分+30分)超线人数实录人数710分以上800人150人950人950人709分65人15人80人50人录取步骤:(一)划线录取1、如以基准分710分划基准线,则录取后比招生计划少50人
2、如以基准分709分划基准线,则录取后比招生计划多30人
3、综合分析后,划线分为710分
第一志愿710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