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与姑息专业委员会恶性肿瘤患者出现脑转移、并发肠梗阻和水电解质紊乱,或给予手术、化疗、放疗、分子靶向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以及癌痛药物控制过程中都可能引发肿瘤患者的恶心呕吐。其中,化疗所致恶心呕吐(chemotherapy-inducednauseaandvomiting,CINV)是最常见的化疗不良反应,易造成代谢紊乱、营养失调及体重减轻,对患者的情感、社会和体力功能都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更是患者畏惧化疗、生活质量下降和依从性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相关指南已发布多年,但国内外临床实践对于指南的遵循仍然不尽人意。有研究显示,临床实践中通常单用5-HT3受体拮抗剂(5-HT3receptorantagonist,5-HT3RA)预防高度致吐性化疗方案(highemeticchemotherapy,HEC)或中度致吐性化疗方案(moderateemeticchemotherapy,MEC)所致CINV,采用三联疗法者仅为2.8%~20.1%[1]。在欧美开展的前瞻性、多中心、观察性研究中发现,接受HEC/MEC者,第1个周期急性期、延迟期和全程遵照指南预防用药的比例仅分别为55%、46%和29%,与指南相悖的主要原因是未使用NK-1受体拮抗剂(NK-1receptorantagonist,NK-1RA)和糖皮质激素[2],甚至有研究显示,在延迟期未依从指南用药者高达89%[3]。遵照指南进行CINV预防可以为患者带来明显的临床获益。美国的一项观察性研究显示,按指南推荐方案进行预防者,呕吐完全控制率达53.4%,明显高于未按照指南进行预防者(53.4%vs43.8%,P<0.010;OR=1.31,P=0.037),这一现象在接受HEC者中更为明显(49.2%vs37.8%,P=0.024)。海军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2016—2017年回顾性研究显示,CINV预防已经深入人心,预防止吐用药率达100%,但单日和多日HEC方案化疗的止吐药物使用指南符合率分别为15.79%和22.29%,仍有提高空间[4]。目前,上海乃至全国范围临床实践中CINV的发生和处理现状缺乏翔实数据,但预计并不比欧美更好,CINV的规范化诊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进一步在上海地区积极、合理、规范地预防和处理肿瘤治疗相关的恶心呕吐,保障患者的治疗强度和医疗安全,在参考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ationalComprehensiveCancerNetwork,NCCN)指南、癌症支持疗法多国学会(MultinationalAssociationofSupportiveCareinCancer,MASCC)/欧洲临床肿瘤协会(EuropeanSocietyforMedicalOncology,ESMO)指南、美国临床肿瘤协会(AmericanSocietyofClinicalOncologyASCO)指南、中国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与姑息治疗专业委员会(CommitteeofRehabilitationandPalliativeCare,CRPC)和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hineseSocietyofClinicalOncology,CSCO)抗肿瘤药物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AntiTumorDrugsSaftyManagementCommittee,ASMC)颁布的指南和最新文献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一线肿瘤治疗工作者的意见,结合上海市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与姑息专业委员会专家的实际临床经验,形成本次《化疗所致恶心呕吐全程管理上海专家共识(2018年版)》。1CINV的概念及分类CINV是指由化疗药物引起或与化疗药物相关的恶心[以反胃和(或)急需呕吐为特征的状态]和呕吐(胃内容物经口吐出的一种反射动作)。按照发生时间,CINV通常可分为急性、延迟性、预期性、爆发性及难治性5种类型。急性恶心呕吐一般发生在给药后数分钟至数小时,并在给药后5~6h达高峰,但多在24h内缓解。延迟性恶心呕吐多在化疗24h之后发生,常见于顺铂、卡铂及环磷酰胺等化疗时,可持续数天,一般认为2~5do预期性恶心呕吐是指患者在前一次化疗时经历了难以控制的CINV之后,在下一次化疗开始之前即发生的恶心呕吐。爆发性呕吐是指即使进行了预防处理但仍出现的呕吐,并需要进行“解救性治疗”。难治性呕吐是指以往的化疗周期中使用预防性和(或)解救性止吐治疗失败,而在后续化疗周期中仍然出现的呕吐(需除外预期性呕吐)。在使用致恶心呕吐化疗(nauseogenicandemetogenicchemotherapy,NEC)时,CINV是一种常见且令人畏惧的伴随症状,它是导致患者化疗依从性下降的主要原因,CINV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及化疗的实施和疗效,若控制不佳,对临床工作和患者治疗均会带来严重影响。2CINV的全程管理2.1致恶心呕吐化疗的疗前管理(pre-NECmanagement)临床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