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XXXXXXX年度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为切实做好我院节能降耗工作,建设节约型用能单位,根据《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及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吉管发[2011]44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共机构2011年度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的指示精神
现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我院节能降耗指标体系、检测体系及有关制度和规范;采用月查、季查想结合的方式,提高全院职工节能降耗意识,推广普及节能降耗知识,使节能降耗成为全院职工的自觉行动,强化宣传教育,加大节能改造力度,确保我院年度节能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以2010年为基数,2011年实现耗电量、耗水量、耗油量、耗气量和办公用品耗费分别降低2%以上(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三、考核方式(一)考核评估方式绩效考核评估采取年终实地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年终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日常检查为补充
(二)考核评估时间及程序2012年3—4月份,省政府成立由省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的节能绩效考核评估小组对我院进行节能绩效考核评估绩效考核评估采取“听、查、评”的方式进行:听取我院节能工作情况汇报、核实2验证并根据检查情况按照《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进行打分
(三)评分标准及考核结果绩效考核评估采取分值制计分办法,满分100分
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四个等级
95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以上不满95分为良好,60分(含)以上不满80分为达标,不满60分为不达标
考核成绩及考核等级的对应关系如下表:序号考核成绩(n)考核等级1n$95优秀295〉n三80良好380〉n三60达标4n〈60不达标四)奖惩办法对我院节能绩效考核评估的最终结果按照省直、高校医院、市、县分级排序予以通报,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评估结果纳入省政府整体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