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一节组织机构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领导小组负责我工区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对工程消防安全实施监察
副组长刘海涛、熊文标、王兴平为消防日常管理人
各工点设置1名消防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责任制第一条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第三条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第四条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五条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第六条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节工区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一条工区项目经理是本工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工区消防安全工作,对工区消防安全负总责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广东省、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省铁投集团、珠三角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工区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第三条组织审议建设安全生产投资计划,确保工区消防安全投入及有效实施
第四条督促、检查工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事故隐患
第五条组织制定并实施工区消防安全专项方案、制度
第六条发生消防安全重大及以上事故(预估)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第七条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