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围档设置与安全监督管理导则1总则1
1为预防建设工程围档倒塌事故,保证使用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2本导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围档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3本导则所称围档是指建设工程为做到封闭式施工而设置高度为2
5米的砌体围档和1
8米的彩钢板围档
4各建设责任主体以及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围档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确保使用安全
2设计、选材及施工2
1围挡设计2
1围挡的选址应根据地理环境、使用功能、荷载特点、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等因素,宜选在地势较平坦的天然地基上,不宜选在河道、山坡陡洼处或风力下风口等位置;2
2围挡建造前,应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有关标准规范,合理规划,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2
3围挡设计应满足抗震、抗风要求,并进行地基和基础承载力计算,基础宜采用天然基础,基础应埋入稳定土层,埋入深度不宜小于0
3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60Kpa,当遇到松散填土、暗浜时,应根据地基承载力要求进行地基处理或加固;砌体建筑、砌体围挡宜采用砖、石砌筑的条形基础或混凝土条形基础,基地宽度不应小于300mm,厚度不应小于150mm;1软弱土层上的砌体条形基础应设地圈梁
地圈梁宽度不宜小于200mm,高度不应小于120mm;纵向钢筋不应小于4φ12,箍筋直径不应小于φ6,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50mm;砌体围档基础顶面宜高出地面0
2围挡选材2
1围挡所采用的原材料、构配件等,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各种原材料、构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