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重要的公共建筑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商店、学校、食堂、菜市场如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有困难,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②建筑物的长度,系指建筑物各分段中线长度的总和
如遇有不规则的平面而有各种不同量法时,应采用较大值
③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一倍
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一倍计算
④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如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和水幕分隔
⑤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独立建造
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出入口
1A条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
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二、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三、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条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宜超过本规范第5
注:多层建筑的中庭,当房间、走道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设有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设有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中庭每层回廊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封闭屋盖设有自动排烟设施时,可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3条地下、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