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参考计划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法制建立,加大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力度,依法依规保护学生、老师和学校合法利益,依照省教育厅、湛江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建立健全我区学校法律参谋制度的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打算:一、指导思想为深化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努力打造“平安校园”,实在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加快建立我区教育现代化制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措施(一)分步推进法律参谋体系建立
XX年1月学习省市教育部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学校法律参谋制度的通知要求,深化领会学校建立和健全法律参谋制度的重要意义
2.XX年1月,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制定《关于建立健全麻章区学校学校法律参谋制度的工作方案》,并1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
XX年2月,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和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详细负责学校法律参谋的聘请、法律参谋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工作考评等工作
XX年3月,落实经费,择优聘请学校法律参谋
聘请方式:一校一聘、校聘校用
聘请法律参谋的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设立学校法律参谋专项经费
5.XX年3月,依照公平合理和择优原则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专职律师担任法律参谋,并签订《聘请常年法律参谋合同》
6.XX年4月,各学校把学校聘请律师的相关材料送教育局备案
XX年5月,建立和完善法律参谋的工作制度和考评等相关制度,落实参谋律师职责
到XX年底,全区40%以上学校要建立法律参谋制度
到2020年底,实现全区学校法律参谋全覆盖
(二)多途径聘请落实法律参谋
依照学校规模、日常工作需要及经济情况,凡具有法人资历的学校,即可聘请一名律师或法律效劳工作者担任常年法律参谋;也可聘请一名律师或法律效劳工作者担任法律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