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一)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相关责任学校或个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并在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1、经教育局检查发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度开同虚设、执行不力的学校
2、未配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用储藏室、加工室等专用房间的学校
3、储藏室无防鼠、防蝇、防虫、防霉、防盗、防破坏相关措施的学校
4、加工室卫生不符合标准的学校
5、加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人员无健康证的学校
(二)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关责任学校或个人给予警告或撤职等行政处理
1、确定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名单过程中,不按照县相关规定办事、徇私舞弊、厚此薄彼,在广大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丢弃、损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造成恶劣影响
3、对学生浪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的行为处理不当,经媒体曝光,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抹黑,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相关责任人员移交有关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1、对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农村义务孝子贤孙学生营养不良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学校或个人
2、发生农村义务教育工作者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账务管理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或个人
3、对因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严重卫生事故的
高庄小学储藏室管理制度1、学校设置专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储藏室,配备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储藏设备,并设有防鼠、防蝇、防虫、防霉、防盗、防破坏相关措施,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
2、严格加强对储藏室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储藏室
3、做好对储藏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搞好室内卫生,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消毒
4、加强对食品的管理,不得超过限储藏食品,更不许因学生请假不在校而长期存贮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