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建筑间距第4
1条建筑间距除满足日照、消防、卫生、环保、防灾、交通需求、通风和工程管理埋设、建筑物保护、空间环境等方面的规范和城市设计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规定
2条建筑间距日照要求一、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三环路以内新建住宅大寒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二、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住宅应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三、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和医院、疗养院关数以上病房、疗养室冬至日底层日照不低于3小时;四、大、中、小学教学楼南向教室冬至日底层日照不低于2小时
五、须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当下部作为商店、管理办公、停车、架空层等功能使用时,其受影面可包括下部高度
六、日照计算须计入实体女儿墙和跃层建筑的高度,以及挑出的阳台、檐口等影响因素
3条居住建筑(含公寓)的间距控制一、居住建筑各类朝向平行相对布置时的最小间距按表4—1控制
表4—1朝向最小间距朝向多、低层建筑高层建筑长边山墙主要朝向次要朝向多低层建筑长边三环路以外:1
2H三环路以内:1
0H且低层相对:≥7
0米多层对多、低层:≥12
0米低层相对:6
0米多层对低层:8
0米多层相对:10
0米高层位于南侧:0
5H(高)且≥27
0米高层位于东、西、北侧1
3H(多)且≥18
3H(低)且≥13
0米次要朝向面宽且≥13
0米山墙—6
0米山墙面宽且≥10
0米高层建筑主要朝向——0
5H且≥27
0米次要朝向面宽且≥13
0米次要朝向———13
0米注:①H:南侧建筑或东西向建筑平均高度
②H(多):多层建筑高度;H(低):低层建筑高度;H(高):高层建筑高度
③建筑高度超过80米的建筑工程,按80M高度计算建筑间距
④点式高层住宅主要朝向之间的间距按表4—1控制,当建筑高度超过60米时,按60米高度计算建筑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