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广东省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粤交基〔2011〕263号2011-03-06发布2011-05-01试行-1-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文件粤交基〔2011〕263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气泡混合轻质土补充定额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公路局、航道局、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规划研究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气泡混合轻质土(简称“轻质土”)作为公路工程施工中的一种新型材料,由水泥、水、气泡群等材料(可添外加剂),并按一定比例混合搅拌、凝固成型的轻质水泥类材料,主要应用于公路的路堤加宽、桥台台背填筑、结构顶减荷填筑、低软基路堤填筑、桥梁改路堤填筑等
为健全我省公路工程的计价体系,规范我省公路工程计价和管理行为,适应新材料、新工艺的需要,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了《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补充定额》,在征求-2-有关单位意见基础上进行了完善
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试行
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函告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便修订时完善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莫钧联系电话:020-83731047二○一一年三月六日主题词:交通公路定额通知抄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省发展改革委、审计厅、财政厅,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公路局,省交通集团下属相关二级企业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1年3月7日印发-1-总说明一、《广东省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以下简称本补充定额)是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广东省建设厅《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技术规程》(DBJ15-58-2008)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气泡混合轻质土浇筑施工的实际情况,经资料收集、施工现场测定,按照《公路工程预算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