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法学(刑事司法方向)教育高地项目管理与规划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育高地建设项目执行书(2005年)学校名称(盖章)上海政法学院项目名称法学专业建设高地专业(群)名称刑事司法专业项目负责人闫立填表日期2005年8月16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一、年度(2005年7月—2006年6月)工作计划与考核目标根据申报书确定的建设目标,分列出年度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教学条件、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的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
2005年7月-2006年6月工作计划与考核指标根据上海市教委“沪教委高(2005)11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的通知》提出的“将上海高校的一批专业建设成为上海乃至全国的人才培养重要基地和高校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成为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本科教育高地,为上海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的精神,我院在申报上海市教委本科教育法学专业高地时,提出在获得市教委资助以及我院配套投入的情况下,争取在4-5年时间内,把我院法学刑事司法专业打造成为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教改成果和科研成果、形成具有特色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体系、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教学设施、形成具有特色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良好社会声誉的本科教育高地
从这一总体目标出发,我院推进刑事司法专业本科教育高地建设的基本思路概括起来就是“一二三战略”,即:以师资建设为中心,抓住学术团队建设和科研工作发展两个关键环节,落实三项措施,培植深厚根基,稳步扎实前进
以师资建设为中心,就是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师资建设问题,在行动中重点落实各项有关师资建设的措施
“大学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师资的培养,大师的培育,绝非数日、数年之功
从另一方面来看,高校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师资力量的竞争
没有雄厚的、一流的师资力量,就不可能跻身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