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中学防火安全责任书为加强学校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防火责任,保护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学校与处室、年级、班级责任人签订防火责任书
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健全安全防火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责任人必须做到“三懂”(懂火灾危险性、防火重要性、懂防火措施、懂救火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险隐患);“三能”(能遵守消防法规、能及时发现火险、能扑灭初起火灾);“五不走”(火源没有熄不走、电源没有切断不走、门窗没有关不走,火险没有排除不走、交接班没有做好不走)
三、爱护消防器材,责任人不得损坏、挪用消防器材
四、防火责任人必须加强对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火安全意识
五、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防火安全规定:1、教学区、工作区、楼梯、过道、走廊、阳台、房顶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堆放其它物品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影响消防安全
2、安装使用电热器具,明火炉、灶具等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
3、烧废和明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并采取防火措施,不得在教学区、学生宿舍、办公室内等火灾危险场所动用明火
4、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由学校电工按规程操作,其他人不得接拆
5、不得在教学区、宿舍区等人人群密集处燃放烟花鞭炮,举行焰火、明火晚会等危及消防安全的活动
6、不得使用明火加热液化气钢瓶,私自倒灌液化气,不得乱倒液化气残液
7、配合学校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自觉消除火险隐患
第1页共2页8、发生火灾,必须立即向“119”报警并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9、教育师生不得在林间点火并进行周边宣传
六、学校各处室、年级、班级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是处室、年级、班级的防火责任人
七、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